一、采购人名称:浙江树人学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202303121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拱宸桥校区9号楼电梯维保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计单价(万元) | 总金额(万元) |
1 | 拱宸桥校区9号楼电梯 维保服务 | 1 | 2万元/年 | 4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电梯作为一种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系国家要求严格管理的特种设备,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5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因此根据以上要求考虑该电梯由原电梯生产制造商的特定维保单位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进行维保。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28号1幢1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童国春 | 后勤保障处 | 中级 | 15067518231 |
李自云 | 后勤保障处 | 助理经济师 | 15957144786 |
梁大才 | 保卫处 | 中级 | 13064772779 |
经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单位进行。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零部件由电梯生产厂家供货。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树人学院
联系人:李瑞振
联系电话:0571-88297206;0575-85600849
地址:杭州市舟山东路19号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浙江树人学院纪委办公室/审计处
监管部门电话:0571-88297019
地址:浙江树人学院行政楼410室